文∕熬汤的莲藕
先秦诸子百家中儒墨及《老》庄都提出了政治思想,虽然各家的政治思想不相同,但是他们的政治思想都是从百姓的观点出发来考虑政治。而从君主和国家的角度出发来看待政治的人先秦诸子百家作,在当时是被称为法术之士,也就是所谓的法家。
春秋战国时期,贵族政治崩坏的结果:其一是平民的解放;其二是君主的集权。当时现实政治的一种趋势是由贵族统治趋向君主专制政治先秦诸子百家作,由人治礼治趋向法治。《尚书君·开塞篇》中提到: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贤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就此来描述春秋战国的历史,也是大致相当。春秋的初期,为贵族统治时期,其时即是“上世亲亲而爱私”。后来平民阶层得势,儒墨两家都提倡”尊贤使能“,”泛爱众而亲仁”,其时即是“中世上贤而说仁”。战国的末期,就是“下世贵贵而尊官”的时期。所以说,尊君权、重法治、禁私学,是当时现实政治的自然趋势。法家的学说,不过是将其理论化而已。
法家的学说,是顺应当时现实政治和其他发面发展而来的,和孔子倡导的恢复西周礼乐制度是截然不同的。法家注重时势的变化,认为政治社会的变化也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而非保守的恢复西周制度。马克思主义中也提到了,社会是不断发展的,变是唯一的不变。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出为什么法家学说在后来能够被封建君主不断的加以利用改造的原因。
法家中有三派:一重势、一重术、一重法。而韩非就是这三派的集大成之人,他以《老》学荀学作为根据,发展了成为一家的学说。《史记》记载: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非见韩之削弱,数以书谏韩王,韩王不能用。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以为儒者用文乱法,而侠者以武犯禁。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今者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然韩非知说之难,为说难书甚具,终死于秦,不能自脱。
韩非认为,君主治理国家,势、术、法则三者都必须用到,不能偏废。法家的最高理想是“君臣上下贵贱皆从于法”从而实现“大治”,然而在中国的历史中,都没有能够使之实现。事实上,纵观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这种“大治”的理想也仅仅只能是人类的美好愿望。在这方面,韩非有着同样的看法。他继承了荀子的人性本恶学说,更是加以着重提出。其认为“人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而在经济方面,他以此反对儒者”平均地权“的主张,在当时这确实是一种先进的想法。就此考虑到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历史已经证明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不符合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的,社会主义以至共产主义的目标只可能是一个理想目标,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活力还是在于充分的市场自由。我认为市场的自由归根结底还是人性的自由,人是所有活动产生的主体,事物的发展因人的不同而不同。
从哲学角度看,韩非思想中的辩证法内容比较引人注目。今天常用的“矛盾”一词,就是由韩非发明的。这些辩证法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老子的影响,但与老子较多地强调对立面转化关系不同,韩非更加重视对立面的冲突、斗争因素。所以他不像老子那样主张柔弱胜刚强,而是贵刚不贵柔,提倡积极进取。在论述具体问题如政治时,他又往往走得更远,将对立面的冲突、斗争绝对化,提出的策略带有很强的偏激、冷酷的色彩,缺乏回旋余地和灵活性。这些策略在秦王朝大都得到了实践,结果却成为秦王朝速亡的重要原因。然而,韩非的思想毕竟为新出现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王朝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其中亦不乏实用的内容。因此,在秦亡以后的两千年中,后代王朝的统治政策大多是“阳儒阴法”、“儒表法里”,关键仅在于不公开声明而已。
总体而言,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学说是一种积极向前的思想。由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法律制度是保证社会能够稳定发展下去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的道路仍是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