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又名岁首,是二十四节气之首,也是十二属相的分界线,在中国传统岁时节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古代,立春这天,国家要举行“打春牛”仪式,寓意“催耕”之意,祈求新的一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所以,民间又将立春俗称为“打春”。在北方,立春当天,民间还盛行吃萝卜,谓之曰“咬春”,有消除春困之意,也有地方认为此举可增强夏天抵御炎热的能力。
在邹鲁一带,打春前后,最重要的习俗就是给小孩子“戴春鸡”。唐朝诗人崔日用在《奉和立春游苑迎春应制》中写道:“瑶筐彩燕先呈瑞,金缕晨鸡未学鸣。”由此可见,戴春鸡的习俗早在唐宋时期便已出现了。
《邹县志》也载:“妇女剪彩为鸡,儿童佩之,曰戴春鸡”。“春鸡”就是用五颜六色的布头缝制的小布鸡。制作时,先把成块的花布料剪成正方形,将布料对折用花线缝合,内塞把棉花,缝成一个圆鼓鼓的倒三角形,形同菱角。再用一小块碎布对折,剪成鸡冠的形状,缝在一角,将辣椒种子缝在鸡冠上当眼睛。然后,在另一个角上缝上一小撮五色彩布条作尾巴,再在春鸡腰间束上个彩带,一只可爱的春鸡便做成了。最后,在春鸡嘴里串上几颗黄豆。
俗话说,“迎春的娃娃送春的鸡”。在邹鲁一带,戴春鸡习俗包括两大部分。
在立春前两三天,家里的老人便开始缝制“迎春娃娃”。迎春娃娃缝制方法与缝春鸡较为相似,就是用五颜六色的布头缝制一个二三十厘米的布娃娃,娃娃怀里抱着一公一母两只春鸡。然后缝上彩带,斜挎在孩子身上,是为“迎春娃娃”,寓意迎春接福,日后可当作孩子的玩具。在立春当天,孩子早上穿上棉衣后,家里的老人便来到床头,把事先备好的一对春鸡缝在孩子的袖头上,男左女右。三天后把春鸡叼的黄豆拽下来扔掉立春和迎春的民俗禁忌,以“春鸡吃豆”寓意孩子不生天花、水痘等,以代表“吉”的春鸡做孩子的护身符,祈愿孩子远离疾病、吉祥如意。据老人讲,戴春鸡习俗只在孩子三岁前举行立春和迎春的民俗禁忌,孩子几岁,就叼几粒黄豆。
我国自古有崇鸡的习俗,戴春鸡习俗即是其中之一。
鸡在民间活动与民俗文化中扮演着迎吉祥、避邪毒、保平安等多重角色,积淀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尽管“天花”已经被人类消灭了,但这一古老的习俗因具有祛病驱毒、迎春接福、祈福纳祥、求安祝康等一系列象征意义而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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