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文明·服务学术两晋十六国政区新探编著者魏俊杰

地名 地理 2024-05-22 11:04

传承文明 · 服务学术

地理方志类史书_地理变迁_方志地理书的演变过程

两晋十六国政区新探

编著者:魏俊杰 著

定价:68元

ISBN:978-7-5013-7072-6

出版时间:2021-10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内容简介

本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书广泛运用各种传世典籍和出土文献,全面考订两晋十六国各类可考的地名。为全面考订两晋十六国政区地名,本书分三编对两晋十六国进行研究,上编概述地理,中编考订文献,下编补考研究。以此希冀推进对两晋十六国政区中两晋郡王封国、郡县得名、郡县治所变迁等诸问题的研究。

作者简介

魏俊杰:历史学博士,衢州学院教授,多年从事中国古代文化研究,目前主要研究两晋十六国史。参与出版专著《衢州古代著述考》《十六国疆域与政区研究》《衢州文献集成提要》,合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

序 言

自泰始元年(265)司马炎于洛阳称帝,至建兴四年(316)晋愍帝于长安被俘,为西晋时期。自建武元年(317)司马睿于建康称晋王,至元熙二年(420)晋恭帝退位,为东晋时期。自西晋永兴元年(304)匈奴汉国建立,至宋元嘉十六年(439)北凉亡国,为十六国时期。自西晋泰始元年(265)至太康元年(280),南方有孙吴政权,这段时期孙吴政权辖域的政区,本书不作研究。自宋永初元年(420)至元嘉十六年(439),南方有刘宋政权,北方有北魏政权,这段时间刘宋政权、北魏政权辖域的政区,本书也不作研究。本书考述的两晋十六国政区,是“两晋十六国”各政权统治辖域的政区,以现存文献记载的两晋十六国各政权的政区为限。

一、基础文献述评

研究两晋十六国时期的政区,必须从现存的文献入手。在有限的现存文献中,涉及两晋十六国政区地名最重要的文献是《晋书》《资治通鉴》,其次为《宋书》《魏书》《华阳国志》《水经注》《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寰宇记》,唐宋类书及其他典籍也散见一些有价值的资料。除此之外,两晋十六国以来的子部、集部著述也有涉及两晋十六国政区地名者,此类著述如《世说新语》《高僧传》《开元占经》《陶渊明集》《文选》等。当然,有些典籍的记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清代以来诸家已有辨正。另外,出土的墓志、墓券、碑铭、敦煌文献、吐鲁番文书以及其他考古文字资料也提供了少量极为珍贵的文献资料。

在现存的各种史籍中,以唐修《晋书》记载两晋十六国史最为集中。《晋书·地理志》(下文简称《晋志》)以西晋太康年间政区为中心,兼及太康前后政区的变动,记载两晋十六国政区最为集中。但《晋志》的问题甚多,对东晋、十六国政区的记载也语焉不详,清代以来诸家多有补正。除《晋志》外,《晋书》中其他内容所载的政区地名也有极高的价值。当然,《晋书》记载的内容有不少错讹,对此清代以来的学者多有考辨,本书也有专篇考辨。不仅如此,《二十五史补编》《二十四史订补》收录对《晋书》的补志、补表皆具有不同参考价值。

《晋书》除帝纪时间记载十分明确外,其他各卷记载时间大多不够明确,《资治通鉴》(下文简称《通鉴》)作为编年体史书可补其缺。《通鉴》有众多史料不见于《晋书》记载,就其中的十六国史来说,其长于《晋书》的十六国史录,“不但数量大,而且涉及的内容也很丰富”。《通鉴》在编年上是严谨的,司马光及其助手首先将其收集到的资料按年月顺序编成丛目,在此基础上加以考订编排而成长编,对于诸书记载不一的史料再出考异,这使得《通鉴》的系年大致可信。当然,也有学者指出《通鉴》有“系年方式之过整”等缺失。就本书研究所涉及者,《通鉴》纪年可依者毕竟占绝大多数,至于少量系年错误方志地理书的演变过程,则随文考订。

《宋书》《魏书》有关两晋十六国地名的内容以《宋书·州郡志》(下文简称《宋志》)、《魏书·地形志》(下文简称《魏志》)最为集中。但是,《宋志》《魏志》也有不少错讹。成孺《宋书州郡志校勘记》、温曰鉴《魏书地形志校录》,尤其是胡阿祥《宋书州郡志汇释》,对考辨《宋志》《魏志》所载两晋十六国政区价值很高。刘宋、北魏上承东晋、十六国,故除《宋志》《魏志》外,《宋书》《魏书》涉及两晋十六国史事的记载都是研究该时期政区需要关注的。不仅如此,记载西晋以来的各种史籍,凡其内容追溯至两晋十六国者,皆可参考。

地理方志类史书_地理变迁_方志地理书的演变过程

《华阳国志》是记载成汉及此前西南地区史地之作,其中《巴志》《汉中志》《蜀志》《南中志》所载政区与《晋志》《宋志》有所不同,对于本书考辨西晋和成汉的政区建置价值极高。《水经注》《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寰宇记》以及宋、元、明、清官私所修地理总志、方志等,所记载的两晋十六国政区地名不少为《晋书》《通鉴》等正史、编年体所未有,而且这些地理书往往会提供许多地名的得名由来、渊源流变、地理方位等大量政区研究所需的内容。

两晋十六国时,各政权一般都编修国史、起居注等,这些史书或为纪传体,或为编年体,也有不少当时人撰写的地志、杂史、杂传等。两晋十六国后,仍有不少史家编修两晋十六国史以及不同类型的地志,如南齐臧荣绪《晋书》,北魏崔鸿《十六国春秋》、阚骃《十三州志》,梁萧方等《三十国春秋》,陈顾野王《舆地志》等。自隋唐以下,两晋十六国旧史和地志逐渐散佚,南宋以来的书目则很少著录。但唐代及北宋时,不少两晋十六国旧史和地志尚存,唐宋所修类书如《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初学记》《太平御览》《事类赋》等以及其他典籍有所征引,这些史料对两晋十六国政区研究价值极高。

《太平御览·偏霸部》有关十六国部分,系从崔鸿《十六国春秋》中节录而来,其文献价值很高。明万历间成书的兰晖堂本《十六国春秋》,乃屠乔孙等人对十六国史料的汇编,基本为二手资料,故本书考证中一般不作征引。汤球等人有关两晋十六国史的辑佚之作,如《十六国春秋辑补》等虽有参考价值,仍系二手资料,故亦不作征引。对于汉唐志书,清代王谟辑有《汉唐地理书钞》,今有刘纬毅《汉唐方志辑佚》,在研究两晋十六国政区时可作参考,但本书不加征引。

从地名学的角度研究两晋十六国政区地名,不仅需要探讨这些地名在两晋十六国时期的基本情况,还要探求这些政区自何时开始设置,以及设置后至西晋前又有怎样的变化。因此,研究两晋十六国地名不仅要关注记载两晋十六国各种文献,还要充分利用西晋之前的各种文献。这些文献既有传世文献,又有出土文献。传世文献中,以《左传》《战国策》及“前四史”、《两汉纪》等史部著作为主,经部、子部等著作为辅,还需参考清代诸家对晋前典籍的考辨之作。在研究晋前政区地名中,先秦、秦汉的玺印、封泥、货币、兵器、陶器等器物以及碑刻、竹简上的地名价值极高,可补史籍记载之失,可纠传世文献记载之误。对于晋前各类出土文献资料,近代以来的学者已有系统的整理和研究。

二、《晋书·地理志》校注

《晋书·地理志》是研究两晋十六国政区地理最重要的文献资料,但存在不少错误。清代以来,两晋十六国政区研究不断深入,与此相关的学术研究多以考据见长,主要成就体现在对两晋十六国时期志书的校注、订补等方面。《晋志》校注、订正之作,清代有毕沅《晋书地理志新补正》、方恺《新校晋书地理志》,民国间有马与龙《晋书地理志注》以及吴士鉴《晋书斠注》中对《晋志》的校注。中华书局点校本《晋书》,于《地理志》也有“校勘记”。近年,孔祥军有《晋书地理志校注》,孟刚、邹逸麟《晋书地理志汇释》汇集了古今学者研究《晋志》主要成果。

毕沅《晋书地理志新补正》全录《晋志》全文,对于补正内容以“沅按”附于相应条目之下,纠正《晋志》存在的讹漏凡数百条。然而,毕氏考证主要用《宋志》《魏志》《水经注》《通典》《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寰宇记》等来补正《晋志》缺漏和错误,对《晋书》《宋书》《魏书》中地志之外相关史料以及杜预《春秋经传集解》《春秋释例》、郭璞《山海经注》《尔雅注》的引证明显不足或缺乏,也缺少利用《初学记》《太平御览》等类书以及《华阳国志》《通鉴》等史书相关的记载,这就使毕书考证有较大缺陷。

方恺《新校晋书地理志》不录《晋志》原文,以《晋志》中诸郡名为条目,考辨各郡舛误之文,补充《晋志》脱漏之县,又以洪亮吉已有《东晋疆域志》《十六国疆域志》,故对《晋志》诸州所领郡县后之文的舛误未作考辨。方氏于其书前序文言:“爰据本书(按:指《晋书》)纪、传、诸志,载述异同。又取杜预、张华、京相璠、皇甫谧、刘逵诸儒著述,皆身当其时,疏列异说,以相证引。又据东晋郭璞、王隐、常璩、阚骃诸人书,用证西晋中原板籍。若沈约《州郡志》、魏收《地形志》、郦道元《水经注》,则惟取西晋沿革,以校此志之失。其唐以后地志考证西晋郡县有独标异义者,亦间及之。”可见,方氏采择之书颇为丰富,故辨正了《晋志》中不少错误。然方氏考证也时有错误,吴翊寅对方书的错误多有指正,刘庠也补正了方氏失于校正的内容。吴氏按语价值颇高,如其认识到唐初史臣修《晋书》,于《晋志》汉中郡中误入黄金、兴道二县,巴西郡中误入苍溪、岐惬二县,梓潼郡中误入黄安县,襄阳郡中误入邓城、鄾二县。

马与龙《晋书地理志注》全录《晋志》原文,注文以双行夹注见于正文之下。马氏注文引书,不仅广取两晋至隋唐诸书涉地理之内容,援引唐后诸书志乘,“又辑近世顾祖禹、顾炎武、惠栋、何焯、纪昀、王念孙、全祖望、钱大昕、王鸣盛、李兆洛、胡渭、钱坫、邹安鬯、徐养原、赵一清、洪颐煊、张熷、沈钦韩、吴卓信、董祜诚、吴增仅、阮元、谢钟英、汪士铎、邹代钧、吴翊寅、刘庠、暨舅氏周翼高、友朋黄山谢慧文所撰论,若毕沅《晋书地理志新补正》、洪亮吉《东晋疆域志》《十六国疆域志》、周济《晋略》、方恺《新校晋书地理志》、劳格《晋书校勘记》、周家禄《晋书校勘记》等各有专书,皆堪择善”(见马与龙《晋书地理志注跋》)。可见,马《注》还广泛征引清代众学者研究涉及两晋十六国地理之作,有史料搜集之功。马氏为《晋志》作注,还特别注重考证诸郡、县在三国时设置的情况,对研究三国政区地理也有参考价值。除对《晋志》原文作注,马氏又补北海、晋平二郡和偃师等五十二县。

较之马《注》,吴士鉴《晋书斠注》对《晋志》的校注更为繁博。吴氏广收与两晋十六国地名相关的各种史料以及清代学者相关的考证之作,对于研究两晋十六国地名价值甚高。但是,吴氏引文时有错误,考证亦有失当之处,加之《晋书斠注》校勘不精,故参考吴氏《校注》之时,尚需回查其所引之作。相比以往其他注《晋志》诸家而言,吴氏比较关注各郡县的地名渊源以及以往史籍所记载的地名“今地”,若两汉有某县,都会注有两汉此县属何郡。由于时代局限,吴士鉴所利用的史料基本都是史部之书,尚未有考古出土文献资料,故注文所言“秦置”“汉置”等时有错误。不仅如此,吴《注》所注内容一般仅限于《晋志》之文,没有对两晋十六国时期存在的而未见于《晋志》的州、郡、县加以考证。

中华书局点校本《晋书》(1974年版)于各卷之后附有“校勘记”,《晋志》后的“校勘记”较之此前各家校注更为精当,且有版本校。当然,《晋志》还有不少错误为点校本《晋书》未能指出,且点校本标点也有错误之处。孔祥军《晋书地理志校注》“以注为主,以校为辅”(见《凡例》),对《晋志》新作校注。与其他校注不同,孔《注》注出州、郡、县可考的治所今地方位所在,注解三国至西晋间政区的变化,对有难度的字则依据《晋书音义》注音。但该书所注今地存在一些问题,没能充分吸收以往《晋志》校注成果,对《晋志》等断限也值得商榷。孟刚、邹逸麟《晋书地理志汇释》,广泛搜集各种研究《晋志》的重要成果,按照一定的体例将其汇于一书,还在“编者按”中核定县和县级以上治所,并对《晋志》再作考订,是研究两晋十六国政区和利用《晋志》必不可少的著作。

三、两晋十六国地理订补

《晋志》主要记述西晋太康年间的政区,对太康前后西晋政区和东晋、十六国政区所述不详,且多有舛误。洪亮吉作《东晋疆域志》《十六国疆域志》,意在补《晋志》无东晋、十六国政区之失。民国初,张鹏一作《苻秦疆域志补正》,以补洪《志》有关前秦疆域之失。除对《晋志》校注、补正外,清代又有周济《晋略·州郡表》《割据表》和汪兆镛《晋会要·舆地》,以新的方式记述两晋十六国政区地理。顾炎武、钱大昕等学者对两晋十六国政区地名的研究,也有重要参考价值。

洪亮吉《东晋疆域志》以义熙间疆域为断,分为四卷,卷一至三为“实州郡县”,卷四分为“实州侨郡”“侨州实郡”“遥立州郡”“侨州郡县”四部分。《十六国疆域志》分国记述十六国疆域与政区,然仅录十六国,对十六国时期并存的其他割据政权的疆域政区未能入书。《东晋疆域志》是最早对东晋侨州郡县加以系统研究之作,《十六国疆域志》是第一部专门考述十六国疆域政区的著作,皆有开创之功。然洪氏二书舛误甚多,为当代不少学者指责,谭其骧称洪氏书中之误不胜枚举,周振鹤称洪《志》是不成功之作,胡阿祥认为《东晋疆域志》“有关地理沿革特别是侨州郡县的载述,谬误也甚多”。近人张鹏一《苻秦疆域志补正》,用前秦《邓太尉祠碑》和新发现的敦煌遗书来补正洪《志》有关前秦疆域的一些疏误,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但仍有很多错误未能指正。

周济《晋略·州郡表》取材于《晋志》,各州领郡、各郡领县与《晋志》基本相同,但内容编排有异。《晋志》中的各种错误,《晋略》基本没有改动。《晋略》个别改《晋志》者,则为误改。当然,《晋略·州郡表》内容上也有新意,表中明确记载各州、郡的治所和各县治所今地,对州治和郡治之外的郡和县,皆明确各郡县的方位及各郡距州、各县距郡的里距,并记载了各郡四界,但时有错误。《晋略·割据表》记载了十六国割据政权诸州的设置及各州治所,文字过于简略,难以反映十六国复杂的疆域政区变迁过程,其错误之多更毋须多言。

汪兆镛《晋会要·舆地》共十卷,卷一至四为西晋州郡县,内容录自《晋志》所载西晋太康初年的政区,有时在注文引钱大昕《廿二史考异》的相关内容;卷五至八则录自洪亮吉《东晋疆域志》所载东晋的政区,未录洪《志》考证内容;卷九记西晋洛阳都城、长安行都和东晋建康都城;卷十记两晋里巷、市、关塞、戍垒、河渠、桥梁亭馆。汪氏此书《舆地》前八卷并无价值,后两卷则有一定参考价值。

除上述专写两晋十六国政区的著作外,还有清代以来的不少著作涉及两晋十六国政区。清代徐文范《东晋南北朝舆地表》内容涉及东晋十六国政区,该书“年表”部分逐年记述东晋南北朝诸并存政权的疆土得失及政区沿革,“州郡表”州目在西晋十九州外有增江州、湘州二州,共二十一州,“州郡表”“郡县表”分述不同时期各州、郡、县所归属的政权。徐氏此作规模巨大,存在的问题很多,胡阿祥认为“对徐氏此书的价值不宜估之太高”,不宜轻率征引。就徐书有关东晋十六国的内容而言,其错误之多不下于洪氏《东晋疆域志》《十六国疆域志》。清末胡孔福《南北朝侨置州郡考》,卷一考东晋侨州郡县,卷六考十六国侨置州郡,胡阿祥认为“此书的考证基本失败、略不足观”。另外,还有不少清代以来学者的著述涉及两晋十六国政区,前文引马与龙之文所列甚详,《晋书地理志汇释》多有征引。

明万历间郭子章《郡县释名》,当是现存最早专门考释古代郡县名之作,但成就不大。顾炎武是明末清初之际考据学大家,其代表作《日知录》中也有地名考释的专篇方志地理书的演变过程,如卷二十《史书郡县同名》《郡国改名》,卷二十二《九州》《郡县》等,对于政区地名研究参考价值很高。清代学者钱大昕也以考据闻名,对钱氏地名考证方面的成就,华林甫认为,“他虽无专门的地名考证著作,但散见于《廿二史考异》《十驾斋养新录》《潜研堂文集》《三史拾遗》《诸史拾遗》《(通鉴注)辩证》中的地名考证多发前人所未发,闪耀着智慧的光辉,对后世学术具有深远的影响”。钱大昕又有《地名考异》之作,专门考证古代同名异地等问题,对于政区地名研究参考价值极高。

四、近现代学者的政区和地名研究

政区研究不仅有专门的志书及其相关考证、表谱之作,也有舆地图或历史地图。杨守敬是清末舆地学大家,其精心绘制的《历代舆地沿革图》(下文简称杨《图》)在传统舆地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杨《图》中《西晋地理志图》主要根据《晋志》绘制而成,同时也参考毕沅《晋书地理志补正》和方恺《新校晋书地理志》的研究成果;杨《图》中《东晋疆域图》《十六国疆域图》则据洪亮吉《东晋疆域志》《十六国疆域志》绘成,只有个别地方稍有辨正。在历史地图集中,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下文简称谭《图》)是同类成果中水平最高的,但有关十六国部分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地理方志类史书_地理变迁_方志地理书的演变过程

较之清代学者,当代学者对两晋十六国政区的研究更为深入、更为具体。在两晋十六国政区研究中,东晋政区研究是一大难点,这不仅因正史之中无专门的东晋地理志,更在于东晋侨州郡县的设置加大了研究的难度。虽然清代已有洪亮吉《东晋疆域志》以及徐文范、胡孔福等人的相关研究,但诸作中错误甚多。胡阿祥《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东晋南朝侨州郡县与侨流人口研究》,不仅将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推向了新的高度,而且解决了前人难以理清的侨州郡县的难题。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余逊《汉魏晋北朝东北诸郡沿革表》(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六本)和孙进己、冯永谦主编《东北历史地理》也涉及两晋十六国政区,解决了该时期西南地区和东北地区政区地名研究不少难题。孔祥军《汉唐地理志考校》对有关两晋十六国地理重要文献作考校,值得参考。除上述之作,当代学者的著作和发表的论文有不少讨论了两晋十六国政区具体问题,各具参考价值。

周振鹤主编《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是继谭《图》后中国历史政区地理研究领域最有分量的学术巨著,也是本书参考最多的学术著作。其中《三国两晋南朝卷》两晋部分将考、表、图相结合,呈现了两晋政区的演变过程,不仅考察了该时期实州郡县和侨州郡县的建置沿革,还深入探讨了这一时期的政区制度及都督区的设置等,对两晋政区作了全面系统性的研究,代表了目前研究两晋政区研究的新水平。但《三国两晋南朝卷》两晋部分未能充分利用《晋书》《宋书》纪传、《水经注》《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寰宇记》《通鉴》和《太平御览》等类书中的记载,也没有全面吸收清代以来学者毕沅、方恺、马与龙、吴士鉴等对《晋志》的校注和其他相关研究成果,存在一些需要完善之处。对此,本书中编、下编有献疑和补考。

研究两晋十六国政区地名,需要追溯晋前政区渊源流变。因此,对近代以来学者对晋前地名、政区的研究也需关注,这类著作如钱穆《史记地名考》、顾颉刚《春秋地名考》、马保春《晋国地名考》、吴宝良《战国楚简地名辑证》、后晓荣《战国政区地理》《秦代政区地理》、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马孟龙《西汉侯国地理》、李晓杰《东汉政区地理》、孔祥军《三国政区地理研究》、陈健梅《孙吴政区地理研究》等。另外,王国维、谭其骧等对秦汉政区考证之作也值得参考。

民国间,已有学者从地名学的角度对政区地名加以研究,这类考释之作以吕式斌《今县释名》为代表,该书考释民国当时各县地名渊源,但也有不少错误。当代,地名学研究逐渐得到重视,一些学者对中国古代地名学成就加以研究。孙冬虎和李汝雯《中国地名学史》、孙冬虎《地名史源学概论》、华林甫《中国地名学史考论》《中国地名学源流》等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地名学成就作出很好的总结,对两晋十六国政区地名研究很有启发意义。

魏俊杰

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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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上编 两晋十六国政区地理概述

州级政区的设置 002

郡级政区的设置 011

县级政区的设置 029

政区地名的用名 040

政区地名的源流 061

中编 两晋十六国政区相关文献与著述考订

《晋书》地名问题补考 094

《宋书·州郡志》补考 105

地理方志类史书_方志地理书的演变过程_地理变迁

《元和郡县图志》补考 110

《太平寰宇记》补考 121

《资治通鉴》胡三省地理注补考 128

洪亮吉《十六国疆域志》谬误举要 134

《中国历史地图集》十六国部分献疑 142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两晋部分献疑 150

下编 两晋十六国政区研究补考

两晋郡县补考 196

两晋郡王郡公封国考 223

两晋十六国郡县得名考 299

两晋十六国郡县治所变迁考 371

东晋各州治所考 397

东晋侨郡补考 454

东晋山阳、淮阳二郡侨实考 471

十六国时期的准政区考 480

“十六”国之外的割据者及其统治区 495

附一:两晋十六国郡县名513

附二:中下编考补文献条目526

主要参考文献543

后记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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