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堂:“易”即“改变”
“易”即“改变”,只要宇宙中的能量不断变化,事物之改变即永不停止。古人长时期的居住于黄土高原上,以农维生,生活安定。因此得有馀閒,观天察地,发现天时信而不爽,事物有因有果。先民憷于生存环境之规律,为求生活的福祉,穷究人生之至理,而得到了一些认知,是为事物变易之道,后发展成为一个系统,即为“易”。
古人的认知之一,即宇宙中时空恒定,并称之为命。有一数循环运行其中,此数可谓为时间流程,人乃应此运数而生。故而在人的生命过程中,「命」中有注定之得失,「运」则决定得失之机缘。以天文而言,地球绕日运行,是为命定,而何时行经黄道之何处,则归之于运。当人察知地球绕日之规律后,即能预知天象于未然。
认知之二,人生存在二元世界中,诸如主观--客观,物质--精神,有--无,阳--阴等等,皆属于相对的观念。此外,人所面对的客观实体,即为天与地,因此产生了天上、地下,而人在其中的三才结构。再将此三才结构,各以阴、阳为爻,组合成卦,其排列组合共有八种。若以卦、爻、位分别象徵某些信息,则可于卦爻之排列组合中,观察出一些複杂的象徵信息。
设若宇宙事物之变化毫无规律可言,则一切皆是不可知、不可测,世界混吨一片。但若宇宙事物变化有必然之规律,人即可经由规律本身之必然性,观察认知宇宙。假设前述之卦符合自然规律,则其象徵之事物,必然也符合此规律。
认知之三,是在经过大量的观察、应用、印証后,人们可以归纳出自然事物中最基本的一些现象及属性。由此一层一层的发展下去,便衍成象徵思维。并得以由简单的表象,推断出更为複杂的情况。
下表所列是卦、爻、位的基本象徵,根据三才结构,初爻为地,在最下,其上为人爻,最上为天爻。各爻之阳阴分别象徵相关之属性,如阳为健、动、刚、强、变化等,阴为静、顺、柔、弱、稳定等。其排列组合与经验推论,则设定为各卦之卦名,并依其性质假定为所象徵的自然现象,如:
这八种象徵性的自然现象,表面看来平平无奇,但若以抽象分类的立场来看,其意义甚为重大。以初民的客观条件,能有此成就,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从水平思维来分析,在相对的角度上,天地、风雷、山泽、水火等恰好成四对。其中天地风雷为抽象,山泽水火则为具象,天地山泽是静止的,风雷水火则是动态的。再加上北半球的地缘因素,八卦可配以四方、四维。在时间上,卦序又可以代表时序。
再从垂直思维来看,每一个水平层面,若根据八卦之性质属性推衍,可以垂直发展成为无数层次。譬如说,在家庭层面,除乾父坤母之外,其馀为震=长男,坎=中男,根=少男;巽=长女,离=中女,兑=少女。
似此,各种组合都可象徵某一现象,一层一层地发展下去,宇宙中无事无物不可用卦象来代表。只是在这样庞大的体系下,如何设定其象徵的规律以及各种形象的分类,则非任何个人之能力所能及。是以各代虽然人材辈出,但却难有一致的看法,更遑论沟通辨正,只得任其自然发展了。
认知之四,是定数与时间之变量有关,先民在生活经验中,发现天时变化的规律性,因而相信人生亦有其一定的法则。进一步又发现在天候的变化下,物性也有相应的迹象,因而有了观察实物,以推测未知状况的行为。我认为这就占卜行为的原始动机,后来逐渐发展成为有系统的龟卜仪式。
初民生活于神权时期,在占卜之始,自必以印証为手段。然而若占卜一无是处,初民亦无任何理由坚持于既不实用、亦且无利可图的行为。在人类社会中,任何一种信念,若无获利实体的不断加以维护,均难以持久。占卜流传于中国达数千年,若谓只能提供一种心理安慰,则未免过于主观,且太轻视人民的智慧了。
最初,占卜的正确比例不可能很高,但是只要宇宙中有不变的规律,而且人们能投入大量的心血,总会找到一些蛛丝马迹的。比如说,兽骨的结构状况,与天候有著相当密切的关系,经过处理后,能卜出一些徵兆,也就不足为奇了。
有了验証,才足以令人信服不渝,有了信念,就有必要记录成为资料。关于这点,可以大量出土的甲骨文为証。人的思维不断地累进,在最简单有效的推理下,“天”的能量最大,最容易观察。如果能测知天理,当然可知人间事务。
自然界中人所能察知者,概属相对性的事物及观念,如同冷与热、亮与暗、日与夜、天与地等等。再看人间事务,诸如爱与恨、大与小、多与少、成与败等等。其间显然具有一种共通性,就是相对的对称现象。原因很简单,人的感官在接收刺激讯号后,由中枢神经加以判断,而所谓判断,正是相对值的比较。各种现象在经过比较之后,人类贮存在大脑中的,只有其经验的上下极限,与此现象的比较关系而已。
说穿了,这就是二进位的特性,也可以说是人类感官与外界沟通的唯一真实。所以八卦的基础理论,在信息论的立场,绝对是不变的真理。
在占卜有了某种程度的价值后,先民便追求更有效的方式。文王即利用八卦抽象的形式,根据建立在占卜上的经验,从相对性阴阳消长的角度上,将符合某实例以及推理的辞句,视作每一爻变化的推断。其中最重要的关键,是事物的“表象”以及事物的“成因”之别,表象无穷无尽,却都可由成因排列组合而得。“易”既然强调变化,各爻又是产生变化的因子。所以,据以判断的爻辞,亦必以“成因”表达为宜。
这种“成因”必须有代表性,为生活中之实例八卦_易经,且要经过占卜印証。在《易经》中,这种成因,即称为“象”。由于象的强烈象徵值,赋与了《易经》新的生命,同时也造成其理解困难,塑造出神秘的色彩。
占卜的认知理念,与人对时空结构的认知息息相关,由于其间涉及许多理论,有兴趣者请参阅《易理探微》一书。《易经》只是一些已经印証的事实真相统计的结果,任何能认知时间变量剖面以及宇宙结构的先天流程者,其能力即可谓「超凡入圣」,绝非常人所能望其项背。
本书之立场,是先假定《易经》的卦、爻辞正确,并根据其游戏规则,以求了解其设计的原理。至于此原理是否有调整、增订的必要,端视今后的印证而定。在初步的分析下,我个人认为《易经》之卦、爻辞,是根据卜筮例证,取其已经应验之事为代表。
古人重视卜筮,举凡祭祀、田牧、征伐、婚丧等事,无不先卜筮而后决之。《周礼》春官宗伯:「凡卜筮,既事则系币以比其命,岁终则计其占中之与否」。因此,大量的资料记录,必然是卦、爻辞的参考依据。
卜与筮原有别,「卜」盛行于夏商,是将龟、兽骨处理后,观察其所呈之「兆」象,以判断吉凶。<周礼春官太卜>:「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由此可知,当时已经有大量之文字资料,记载各种卜兆的结果。
文王演易,重八卦为六十四卦(因连山、归藏失传,学者咸信系文王演六十四卦,但既然曾有连山、归藏,且沿用数百年之久,不可能仅有八卦而已),每卦有六爻,并作卦、爻辞,选用蓍草,制订筮占之法。因有别于卜,故称筮。及后卜渐渐衰微八卦_易经,卜筮遂通指筮而言。
由于卦爻有限,而事物的变化无尽,故而以少驭多,以简代繁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儘管圣哲有著超人的智慧,但是在两千多年前,一般人的观念尚未十分成熟,除了利用卜筮已经証实的案例,作为卦爻的说明外,很难想像出其他更有效、以简代繁的策略。因此,最合理的推测便是,当时文王所作的爻辞,一定参考甚至採用了一些占例,以象徵该一事件模式。
这种占例的象徵,皆保存在经文中,谓之为「象」。要了解「为什么《易经》要这样说」?就必须用「象」来说明卦、爻辞,才能看出该种排列组合的原筮记录。时至今日,《易经》仍然有相当程度的应用价值,这表示卦、爻辞的原作者,对于象征符号应用的成功。然而为了发挥易道的实用性,吾人在理解之余,尚有必要大量而有系统地,重新加以整理,使之趋于完善。
下文之「象」,系录自<易经说卦传>第十一章,来注之象征概念,皆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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