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全书》承载了中华民族文明,是中华民族的宝藏,是世界性巨制。《四库全书》是中华文化精粹、文献大成,是文献化的民族精神,反映了中华文化的连续性、传承性、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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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集 图 书
《四库全书》底本有四个来源,即内府藏书、清廷官修书、从各地征集的图书、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的佚书。
征书工作从乾隆三十七年(1772)开始,至乾隆四十三年(1778)结束,历时七年之久。
为表彰进书者,清廷还制定了奖书、题咏、记名等奖励办法:“奖书”即凡进书500种以上者,赐《古今图书集成》一部;进书100种以上者,赐《佩文韵府》一部。
“题咏”,即凡进书百种以上者,择一精醇之本,由乾隆皇帝题咏简端,以示恩宠。
“记名”即在提要中注明采进者或藏书家姓名。
在地方政府的大力协助和藏书家的积极响应下,征书工作进展顺利,共征集图书12237种,其中江苏进书4808种清代时编纂的四库全书,居各省之首;浙江进书4600种,排名第二。
私人藏书家马裕、鲍士恭、范懋柱、汪启淑等也进书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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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理图 书
四库馆臣对以上各书提出应刻、应抄、应存的具体意见。
对于应刻、应抄的著作,要比较同书异本的差异,选择较好的本子作为底本。
一种图书一旦定为四库底本,还要进行一系列加工,飞签、眉批就是加工的产物。
飞签也叫夹签,是分校官改正错字、书写初审意见的纸条。这种纸条往往贴于卷内,送呈纂修官复审。
纂修官认可者,可用朱笔径改原文,否则不作改动。
然后送呈总纂官三审,总纂官经过分析之后,可以不同意纂修官的复审意见,而采用分校官的初审意见。
三审之后,送呈御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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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写 底 本
《四库全书》全部采用手抄,工楷写成。
两部《四库全书荟要》和七部《四库全书》的抄写,先后选拔录用抄写人员3826人。
从乾隆三十八年(1773)到乾隆五十二年(1787),十五年中一直抄写不辍。
为保证进度,规定每人每天抄写1000字,每年抄写33万字,五年抄180万字。
五年期满,抄写200万字者,列为一等;抄写165万字者,列为二等。
按照等级,分别授予州同、州判、县丞、主簿等四项官职。
发现字体不工整者,记过一次清代时编纂的四库全书,罚多写10000字。
由于措施得力,赏罚分明,《四库全书》的抄写工作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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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 格 校 订
为保证校订工作的顺利进行,四库全书馆制定了《功过处分条例》。
规定:
所错之字如系原本讹误者,免其记过;
如原本无讹,确系誊录致误者,每错一字记过一次;
如能查出原本错误,签请改正者,每一处记功一次;
各册之后,一律开列校订人员衔名,以明其责。
一书经分校、复校两关之后,再经总裁抽阅,最后装潢进呈。
分校、复校、总裁等各司其职,对于保证《四库全书》的质量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