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代的女性文学,探究其发展之道

女性 文人 2023-07-16 14:04

1.引言

历经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发展,使得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深入人心。受这一观念的影响,中国文坛史上女性文学要远远落后与男性文学,其发展道路充满了坎坷,发展到明朝末年,这一情况发生了巨大改变[1]。在明末清初时期,随着社会的变革,政治、经济与文化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女性的才能开始逐渐展现出来,女性也开始作为一种创新群体而存在,在中国文坛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我国对于女性文学的研究较为活跃,但是多是把目标定在当代研究领域,明清时代的女性文学研究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从多方面做了尝试,分析明清时代的女性文学清代 名人文集,探究其发展之道。

2.明清时期女性文学的发展

2.1女性文学创作群体分布特点及成因

在我国古代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女作家人数大约为四千多人,其中明清时期的女作家达3885人,而且多数分布在南方,占到了3405人,北方仅占到340人,其中江苏和浙江两省占了五分之四的比例,这一规律在胡文楷先生的《历代妇女著作考》一书中有明确记载。通过这些数字可以明确感受到明清时代女性文学的繁荣程度。根据胡文楷先生的这一著作分析可知,明清时期的女性文人分布主要集中在江苏省南部、安徽、杭州等地。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第一,明清时代南方经济发展迅速,使得女性作家的出现有了充足的物质基础。加之明代中期手工业与工商业的资本主义萌芽,对传统的封建经济结构形成了威胁,商品经济由此诞生。在当时社会中,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对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远不及对思想文化产生的影响。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朝末年的解放思潮得到发展,各种文化社团由此产生,组织处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这都使得久居深闺的女性生活与交际范围的大幅增加。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促进社会现象的改变,而且使得社会对人有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于女性的要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要求女性的作用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相夫教子、繁衍后代,其还应该具有一定的才华[2]。传统观念中对广大女性道德操守的要求逐渐发生了变化,一些反对传统观念的思想逐渐产生,这些新的观念中,要求女性也可以发展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因此,对女性的教育得到了足够重视,使得诗词创作活动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第二,社会大环境的发展也有利于女性的创作。在明朝,文人之间的交往密切,活动频繁,并于这一时期达到鼎盛。由于古代女性的生活范围有限,因此,这种社会现象对其影响重大。在这一时期,女性作家开始走出家门,走向公众的视野,与男性文人以及女性作家之间的交流非常普遍。例如毛奇龄、袁枚等名士,开始招收女弟子,激发了女性创作的信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女性文学发展。

2.2女性自身文学创作意识的觉醒

根据前文的分析,在封建社会灭亡之前,女性文人有了登上历史舞台的机会。与明清之前的女性文人相比,明清时代她们的创作环境宽松了很多。从我国发展的历史来看,女性作家的人数非常少,大多为青楼女子或者皇帝的妃嫔,这些人对于文学的创作目的往往不是为了抒发自己内心的情怀,而是为了取悦特定对象。在明清之前,真正属于女性自己的作品少之又少。班昭的《女诫》便是很现实的一个例子。在宋朝时,曾经出现过一些在作品中抒发自身情感的女性文人,例如李清照等人,但是这毕竟是异常罕见的现象。发展到明清时期,有社会因素的影响,加之女性作家的觉悟被唤起,这种现象有了很大的改善,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表现出来:第一,女性对文学创作表现出极高的兴趣,不仅创作热情激增,而且其发展有家族化趋势,苏州的叶氏家族便正好印证了这一点,受到地域和亲缘关系的影响,女性文学聚会的现象已经发生,甚至是通过结社现象来增加女性文人之间的交流[3]。参加统一聚会或者同一社团的女性文人,往往有着类似的思想,语言相通,出身与经历也极度相似。通过此种方式,她们的创作热情被完全激发出来,通过相互交流内心的思想,不断提升自己,而且通过这种方式,传统舆论的指责不再是面对某一个人,她们的群体共同承担这一指责,使她们创作的勇气大增。第二,女性开始为自己以及其他女性作家的作品结集、刻印。明清之前的女性作品之所以能够得以保存,与男性的编选、刻印是密不可分的。到了明清时期,很多女性作品仍然由男性编选、刻印,通过这种形式,女性作品必须要经过男性眼光的挑选,不仅使得流传下来的女性作品数量大大减少,而且无法对女性的心境形成真实的反映。明清时期女性思想意识在很大程度上被唤起,她们不再满足于当前由男性编选的现状,而是开始通过自身的价值标准对女性作品进行编选。明朝著名的女性文人沈宜修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编选了当代才华出众的十八位女性作品,名曰《伊人思》。该作品集的编选方式与男性相比差异很大,非常注重作品的时代性,选取的十八位女性文人都是明代中后期人。男性在对女性作品编排时,往往根据作者的身份地位、文辞优劣等进行排序,沈宜修的编排方式与传统男性的编排方式大相径庭,充分展现了女性编排工作中细致务实的风格,这与男性是完全不同的。

此外,在明清时代,由于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女性逐渐产生了一些自强的意识,然而这种自强意识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显得有些无力,它并没有改变社会大环境的能力,在当时,传统男尊女卑的观念仍然是社会的主流思想[4]。这种现象直到近代才有所变化。与其他地区的女性相比,在接受西方先进意识方面,江南地区要领先于其他地区。例如在近代历史中,女性追求自立的一项重大表现便是放足。吴地女子在这一举措中接受的较快,并且对该举措表现出了较强的理解,认为这不仅是新风尚的开创,而且代表着女性从此开始走向社会清代 名人文集,开始在人格上自强。上海妇女于1900年最早成立放足会,到了1901年,在江苏、无锡等地区,放足会纷纷成立,并迅速带动周围地区,形成一种社会风气。

2.3女性文人创作体裁丰富多彩

明清时代,女性文人通过家庭教育的作用以及自强意识的觉醒,使得她们在闲暇之时,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文学创作中,不仅包含诗、词,还包括其他各类体裁的文学作品,而且成就非凡。明清之前女性创作形式较为单一,主要是以诗词为主,并没有其他的文学形式,发展至明清时代,女性作品中包含了散曲、戏剧弹词和小说等等。散曲的出现始于金元时代,在元朝时发展成熟,而且这一时期散曲的女性作家多为乐妓,从明代开始有了普通女性写作散曲的先例。比较有代表性的散曲作家有明代的沈端惠、徐媛等,清朝的吴绡、吴逸香等等。杂剧尽管在元朝时非常盛行,但是并没有女性从事戏剧写作。明朝时出现了第一位写杂剧的女性——马守真,她的《三生传》主要叙述了王魁故事。而现存最完整的女性杂剧作品是明代叶小纨的《鸳鸯梦》。叶小纨之后,还有一些女性写过杂剧,例如明代梁玉儿的《合元记》等。在清代女性文人中,大约有二十多人写作戏剧,其中大部分剧作已经失传。除了戏剧这种文体,明清女性作品体裁还有弹词。该文体从创作到接受,主体大多为女性,当今流传的作品作者都是女性,例如《天雨花》、《笔生花》、《梦影缘》等等。从清朝开始,女性文人开始了对小说这种体裁的创作。清代第一位写小说的女性是满洲词人西林春,其作品为《红楼梦影》,于光绪三年出版。由于古代文士对小说存在偏见,中国女性第一部小说的出版遭受了很大的非议。此外,明清女性并不仅仅局限于文学创作之中,她们还参与文学评论这在中国女性文学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2.4和名妓文人以及男性的交流

在明末清初,名妓文化作为一种特殊存在,本来和传统女性并不会有任何来往,但是当时社会因素的推动作用,在这一时期,名妓文化与普通女性文化逐渐开始发生碰撞。在清朝初期,由于名妓文化的家国观念影响,普通女性开始逐渐接受名妓,通过二者的融合与发展,一种新型文化逐渐产生[5]。与传统文化相比,该新型文化更加积极,一些名妓的身份也开始发生转变,并逐渐被大家所接受,如柳如是、董小宛等。对于名妓,传统女性表现出了积极的态度。其中,明末清初,女性文人黄媛介在促进两种文化融合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她与柳如是之间的关系密切,二人由于文学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而且来往频繁,二人笔墨相伴、创作诗画,黄媛介生活拮据时,柳如是曾经以金钱相助,二人可谓惺惺相惜,此事曾经一度被传为佳话。

发展至清代,女性文人对创作求知的要求逐渐提升,她们不仅接受传统教育,而且女性私塾也迅速发展,社会公众也普遍接受了女性求学,对此纷纷表示理解。女性文学之所以能够获得迅猛发展,除了包含女性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男性文人的积极倡导与帮助。担任该角色的人物,一开始是女性文人的父亲、兄弟或者丈夫,其中还有一些文人自觉担负女性的教育任务,例如前文所述的袁枚。这些文人的影响力相当深远,他们的帮助使得女性的影响力大幅增加,使女性作家的知名度提升。

3.结语

综上所述,明清时代女性文学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与当时社会环境、经济发展以及女性自身觉悟的唤醒都是密不可分的。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