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是市委主管党史的工作机构和研究

党史 丽水 2023-07-30 09:06

中共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是市委主管党史的工作机构和研究丽水地方党史的科研机构,其前身为丽水地区党史资料征集小组,成立于1980年7月。1991年4月,更名为地委党史研究室。丽水市地方志办公室是丽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下的日常工作机构,其前身为丽水地区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于1987年12月。1996年11月,地委党史研究室和地方志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地委办公室管理的相当于县(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0年7月,更名为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丽水市地方志办公室;2001年10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丽水市地方志办公室与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合署办公,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核定编制11名。

2015年固原市地方志办地理位置,因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需要,核减参公事业编制1名。

2019年12月,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市政府办公室,更名为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研究室),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正科长级3名,副科长级1名。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研究室)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补助。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研究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宣传教育处)。负责单位日常工作运转和史志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文秘、重要会务、机要、保密、内部审计、信访、应急管理、安全保卫、档案、值班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组织人事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制度规范,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报告;负责丽水重大党史、地方志活动的宣传教育和重要党史方志人物纪念活动;负责《丽水史志》期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负责丽水史志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二)党史编研处(文献编研处)。负责党史(文献)综合编写研究工作;拟订全市党史工作规划;征集、整理丽水党史资料;编写中共丽水历史基本著作;承担丽水市党史教育基地的评定和利用工作;承担党史重要展览任务的布展和审核、新建纪念场馆内容的审核;承担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历史作品的审看和涉党史文献文稿出版前审稿工作;负责全市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县(市、区)加强对丽水革命文物和遗址、遗迹的普查保护;负责征集、编辑党和国家领导人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丽水市活动的文献资料;配合上级党史和文献研究部门开展党史资料征集和研究工作。

(三)方志编研处(《丽水年鉴》编辑部)。负责地方志综合编写研究工作;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编纂地方志书和地方志综合年鉴;组织整理旧志固原市地方志办地理位置,收集、整理各种地情资料;搜集、征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开展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县级志书和部门志、专业志的审查验收、备案工作;承担方志重要展览任务的布展和审核、新建方志场馆内容的审核;开展地方志、年鉴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工作;配合上级地方志部门开展地方志资料征集和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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