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国共输出版权12778项,其中,图书版权输出由2013年的7305种增长到2018年的10873种。从语种上看,在英文、阿文、法文、西文等版权输出不断增长的同时传播中国文化的油画,越南文、泰文、俄文、尼泊尔文等版权输出实现了较快增长。从2017年开始,在中国图书版权输出语种的前十位中,阿拉伯文、越南文、泰文、俄文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语种输出2600多种,占比24.3%,与2016年相比增加近900种。《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成为2017年海外读者最关注的中国图书,近一步展示了中国通过路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寻求与世界各国人民建立新的合作桥梁,实现“双赢”的外交政策。
(2)影视剧出口
在国家支持优秀电视剧“走出去”的大背景下,中国影视剧出口总额、出口数量成总体上升趋势。以电视剧为例,电视剧出口数量从2006年的149部上升至2016年的419部,出口总额从2008年的7524.95万元上升至2016年的29732.21万元。在出口地域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因为地缘文化相似或相近,市场更为活跃。
二、文化传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从内部来看
1.文化传播意识较为淡薄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企业和机构从事的对外活动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对外贸易、金融及资金融通这些发展更为便捷、效果更为明显、经济效益具有相对优势的领域,在文化输出、文化传播方面意识认识不够、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国人容易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盲目过洋节、吸收外来文化,反而对自己的传统文化保护不够,了解不深入,未能成为文化对外交流的传播者。更有一些案例表明,国内一些企业在东南亚、非洲等地完成医院、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后,没有后续人员和机构及时介入进行运维和“软实力”方面的提升,致使当地人不能理解援建项目的真正意义所在。
2.文化传播缺乏内涵,未能传播精粹
长期以来,我们在文化输出和传播过程中形成“单向”灌输和宣传模式,未能完全形成互动性和交流作用。多数传播流于形式、内容单一、缺乏创新,仅通过类似茶叶、武术、脸谱等形象化的符号进行传播,没有像日本在拉美地区进行文化传播时将更为深层次内容,例如茶文化、功夫文化、戏曲文化等进行传播,虽在传播中树立了中华文化的辨识度,但由于急功急利,最终来看效果有限,没有形成合力,无法做到与“一带一路”建设中经贸、设施建设等融合互通。
3.文化传播渠道较窄
我国在文化传播过程中目前依然延续了传统的交流方式,如“文化节”、“艺术节”、“博览会”等等,这些方法大多由政府主导、依赖政府扶持,没有形成民间自发且大规模的文化传播与交流。加之,缺乏对市场细分和总体把握,中华文化在输出过程中,势单力薄,经济优势和回报率不高,落后于文化传播和文化外贸发达的国家。
4.专业化、高素质人才稀缺
近年来,虽然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从业人数不断增加,但由于我国目前生产的大多为可复制、附加值低的文化产品,所以对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没有过多的专业要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文化产业方面专业化人才、国际化人才、创新性人才的发展。大多数从事文化产业相关的人员,不能熟知和灵活运用国家惯例和规则,在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方面有待提升。
(二)从外部来看
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文化差异
“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和发展途径众多的国家,包括中亚、南亚、中东、北非、中东欧、东南亚以及独联体等,每个地区的文化都各有特色、不尽相同,历史背景、文化样貌、宗教背景、生活习俗等方面都有很多差异。虽然“一带一路”能够促进文化的交流,可是面对如此多的文化差异性,必然要遭遇很多水土不服的现象,如果处理不当甚至可能出现文化分歧和文化对立的不利局面。
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距
“一带一路”沿线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国家比较富裕,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经济比较落后。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多是因为常年的社会动乱以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其经济发展滞后,国内的文化交流基础设施建设很不完善。其中,有一些国家的基础公共设施尚处于初期建设阶段,网络通讯设施也亟待建设,根本无力形成完整的文化产业链,进行文化传播与交流难度较大。但在“一带一路”发展过程中,我们不能只与富裕的国家合作共赢,也要与那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和地区进行交流,只有这样才能让“一带一路”真正根植于更广泛的世界。
3.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尚未建立互信体系
目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文化传播与交流方面,仍然缺乏国际互信体系的支持。一是由于“一带一路”倡议在具体的实施内容方面还有需要摸索和改进的地方,其他国家对于“一带一路”的科学决策仍缺乏足够的观察和了解。二是“一带一路”沿线的很多国家和地区政治环境、宗教氛围、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错综复杂,这就给“一带一路”文化传播与交流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三是“一带一路”文化传播与交流仍然需要面对着一些不确定的干扰因素。
三、基于文化传播理论分析对策建议
经济全球化和大众传媒全球化以来,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文化交流、碰撞、融合以及越来越密切,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掌握文化软实力和话语权的国家大多能在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如何更好的推动文化传播,首先需要从理论基础做文章。
就目前“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华文化的传播来看,应隶属于跨文化传播范畴,主要指的是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个体、群体或组织之间进行的交流活动。我国历史上的丝绸之路、玄奘取经、郑和下西洋等都是跨文化传播的典范。今天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们足不出户可以通过文字、声音、图像等形式与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之间的人沟通交流。跨文化传播理论最早起源于美国,旨在研究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如何进行交流、研究如何提高跨文化交流技巧、跨越跨文化交流障碍的方法和途径。
有学者曾提出跨文化传播中需要注重的策略,主要观点如下:(1)传播是个体的认知过程;(2)文化是人们心中关于信念与价值观的体系;(3)跨文化传播是个体遭遇不同文化信仰与价值观的一个过程,因此会产生文化冲突;(4)心理因素(个性、焦虑、犹豫、偏见、刻板等等)会影响跨文化传播过程;(5)只要确定心理变化与传播行为之间的联系,跨文化传播便能够预测和控制;(6)跨文化传播能力应涉及消除民族优越感和一些刻板观念,懂得宽容与理解。基于这些分析,我们可以提出如下举措:
1.丰富传播内涵
(1)巩固原有交流合作基础
我国现有常见的文化传播方式与在文化输出方面领先的国家经验相仿,符合文化对外传播的规律,应该继续巩固并发扬。通过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方式,示范推广、辐射更多国家。无论是建立孔子学院、鲁班工坊,还是举办文化艺术节、输出版权和影视剧出口,在传播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地域特征、政治环境、民族特点、宗教意识、风俗人情、生活方式、利益诉求、接受水平。选择培育的支点要从国家或地区的实际出发,按照讲清目的、传达善意、宣介合作机遇的指向,以合作共赢的理念阐释与传播。
(2)拓展文化传播交流新领域
拓展教育、科技、旅游、医药医疗、公益慈善、学术往来、知识产权保护和网络安全等人文传播与交流合作新领域,深化传播与交流合作的内容。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可以通过网络了解中国文化和历史,但是对于新时代中国文化的理念了解不多,对于中华民族在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是理解不深。因此需要通过更符合现在文化交流的方式进行中华文化的输出,提高沿线国家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可度。据统计,“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中国政府每年向相关国家提供一万个政府奖学金名额,地方政府也设立了丝绸之路专项奖学金,鼓励国际文教交流,吸引了大批发展中国家的年轻一代到中国留学发展,潜移默化之下,这些人逐步为中华文化所吸引,并逐步成为中华文化的传播者,也为民心相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健全传播平台
(1)加快文化传播与文化交流的基础设施建设
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调查、研究与整合的基础上,推动相关技术标准对接和示范性规则的制订,加快文化传播与交流合作基础设施,特别是互联网的互联互通。以文化创新、投融资和交易平台为核心推动创意研发、投融资与市场交易、遗产保护与利用、贸易与资源配送等文化传播服务平台建设,为促进沿线国家间文化传播与交流合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基础支撑。同时要根据合作交流国家的文化资源特性,在资本聚合过程中构建不同价值形态的文化产业合作发展平台。
(2)重视新媒体平台在文化传播中的应用
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媒体手段推进中华文化的海外传播。社会信息化的今天,网络等新媒体手段成为文化传播的重要形式。相对于传统的传播模式,网络等新媒体手段能够更加快速、更加便捷地呈现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也更易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所接受。在使用新媒体平台传播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我外语网站,、、、等境外社交媒体及移动终端、互联网电视等新技术平台,针对其传播规律和受众特点,开发新的文化项目,让中华文化海外传播的路径更多、覆盖更广,影响更深远。
(3)开发文化项目,构建传播载体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文化产业合作基地,文化综合体、文化主题园区、文化实景演艺等项目,然后把这些项目打造成一个个优质的、开放性文化传播与交流的互动平台。基于这一平台,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大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手工艺继承、文化人才培养等工作,利用文化传播中的各核心要素的发掘,不断提升基地、综合体、园区的“软实力”,成为展示中国文化、传播中国文化传播中国文化的油画,建立文化产业、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综合性平台,促使“一带一路”倡议的可持续发展。
3.培育传播主体
(1)完善我国文化产业监督引导机制
用制度的方式规范文化市场时序,引导我国文化企业树立积极、严格、有文化追求的文化产品,从而提升我国文化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保证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文化产品知识产权侵害方面进行明确详细的规定,从而为我国文化产品的输出提供良好的法律基础。
(2)出台文化传播的相关国家政策
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文化输出项目的资金扶持,制定优惠政策,尽快以法律、文件以及公告等形式形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协调磋商机制,加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文化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形成“高层认可—中层执行—基层支持”的文化交流合作的创新模式,使各国资源都能发挥最大效率,文化的输出、交流得到良好的回应。同时,尽快制定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标准,规范整理中华文化具有代表性的东西,达到平台效应。
(3)扶持外向型文化企业
“一带一路”倡议中走出国门的多为央企、国企或在其带领下的大型民企、私企,企业的整体政治觉悟性较高,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有了较好的基础。在海外设立办事机构的企业应在办公区域设计、装修方面尽可能加入中国文化特色元素,加大中华文化素材、物品的摆放;设立企业开放日,邀请合作伙伴走入企业,加深了解、达成共识;遇到中国传统节日可以组织有针对性的特色活动,如舞龙舞狮、戏曲欣赏、逛花灯等,通过多种方式真正成为中华文化的代言企业。
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化交流是民心相通的桥梁,在国际交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外文化交流工作成效显著,成果丰硕,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文化活动明显增多,品牌化趋势明显,在世界各个地区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中国热”。而这一切均与习近平外交思想密不可分,纵观习近平外交思想可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可以说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最全面的运用和最与时俱进的发展,这一理念把中国与世界、把不同文化背景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融为一体,使制约和阻碍合作共赢的各种问题和因素得以有效减少或化解。在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今天,我们应该牢固树立“文化自信”,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到的“各种文明交流互鉴”的大势,又要重视“不同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现实,深入推动中国同世界深入交流、互学互鉴。深入开展文明对话、人文交流,取长补短,维护并耐心细致解说“中国道路”,主动塑造良好的大国与大党形象,讲好“中国故事”,增强软实力、吸引力、感召力,为推动世界文明繁荣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