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时期的文献资料比较丰富。除了正史、政典类史书、地理志书和类书等基本史料外,还有文集、笔记小说、杂史、佛道典籍、出土文献和墓志碑刻等,是全面了解隋唐五代社会的重要资料。
基本史料有《隋书》、两《唐书》、两《五代史》《资治通鉴》以及十国史籍等。《隋书》共85卷,其中本纪列传55卷,唐魏征等撰,记述隋朝37年史事;
《五代史志》30卷,唐李淳风等撰,记梁、陈、周、齐、隋五代的典章制度,部分内容甚至远溯汉魏,史料价值极高。
《旧唐书》200卷,为后晋官修史书,成于开运二年,题为宰相监修刘昫撰,记唐朝290年史事,是现存最早系统记录唐朝历史的一部史籍。全书虽略有芜杂粗糙之感,但保存史料丰富,叙事尚完备,具有《新唐书》所不能替代的价值。
《新唐书》225卷,北宋欧阳修、宋祁等奉敕修撰,宋嘉祐五年成书。书中本纪、志、表为欧阳修所撰,列传则为宋祁所修。
全书的特点是“文省事增”,添加、搜罗了不少列传和新史料,志书也较详细,又新增了表。但本纪和一些列传过于简略,并不能完全替代《旧唐书》,故两书都是研究唐史不可缺少的重要史书。
《旧五代史》150卷,北宋薛居正撰。宋开宝六年,薛居正奉敕监修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代史。
由于五代各朝均有实录,又有据实录改编的实录简编,且有卢多逊、扈蒙、张谵等人同修,因而五代史修得较快,第二年就已撰成。其后欧阳修别撰《新五代史》,两书同时并行。
《新五代史》74卷,原名《五代史记》,北宋欧阳修撰。这是唐朝设馆修史后,历代正史中唯一的私人著作。
全书贯彻孔子《春秋》笔法,对人物事件进行褒贬。记述上依然文省事增,尽量简化《旧五代史》的文字,并注意适当增加内容,其中对“十国”与“四夷”的记载尤为详明,因而与薛史互为补充,同为研究五代十国历史的主要资料。
《资治通鉴》294卷,《资治通鉴考异》30卷,是由北来政治家司马光和他的助手刘放、刘恕、范祖禹和司马康等人所撰,历时9年,是二部为君主提供历史鉴戒的编年体通史巨著。
本书记载了自周威烈王二十三年至后周显德六年共计1362年的史事。其中隋唐五代部分可与《隋书》、两《唐书》、两《五代史》等互见参照,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宋末元初胡三省为《资治通鉴》所作的注释,范围极广,涉及典章制度、天文、历法、民族、地理等方面,并在注文中校正了《通鉴》存在的一些错误和不妥之处,还引用了若干已佚书籍,提供了一些有用资料,因而值得我们特别重视。
十国史籍主要有《九国志》、《南唐书》和《十国春秋》三种。
《九国志》12卷,原为51卷,北宋路振等撰。九国指吴、南唐、闽、北汉、南汉、楚、荆南、吴越、前后蜀,实为十国。
《南唐书》地方志书地理建置的记载,记载五代时南唐国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宋时马令和陆游各有修撰。其中马氏书30卷,陆氏书15卷。将二书比较,马氏书纪事较多,并有南唐所灭闽、楚二国列传,可补闽、楚史事之缺。
另有《建国谱》,实为《南唐书》的地理志,可惜仅记郡州,而不记县名和户口数;陆氏书文字简洁,纪、传记事中有不少为马氏书所无,还增设了一些列传,故二书可以互相补充。
《十国春秋》114卷,清康熙初吴任臣撰。吴氏广泛搜集正史、文集、杂史、地志、笔记、僧传、小说、类书等综合编成,体例分帝纪、世家、列传和表。
全书虽是汇集众说,但对别史旧说,多有注明或辨正,所立五表,尤为可贵。在十国散乱史事的梳理与查阅方面,确实提供了很大方便。
政典类史书有《唐六典》《通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唐律疏议》《唐大诏令集》等。
《唐六典》30卷,为李林甫奉敕编撰,是一部以开元年间现行的职官制度为本,追溯历代沿革源流,以明设官分职的典章著作,书中保存了唐前期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制度与法令资料。
《通典》200卷,唐杜佑撰。这是一部记述历代典章制度的通史。
每一制度皆分门别类,以类相从,上起传说中的唐虞,下迄唐天宝末年(其中食货等部分又述及肃宗、代宗、德宗时期的情况),溯本求源,详其沿革始末。
在体例安排上,杜佑把食货列在首位,食货中又以田制居先,体现了他对社会经济的重视及其卓越的经世思想。此书资料广泛,叙述严谨,所论制度以唐朝最为详尽和可贵,是研读隋唐史和了解中古典章制度的必备之作。
《唐会要》100卷,北宋王溥撰。他在唐德宗时苏冕《会要》(40卷)和唐武宗时崔铉《续会要》(40卷)的基础上,采摭唐宣宗以后故事,加以编排,撰成一部记述唐朝各项制度沿革变迁的会要体史书。
全书分514目,所记内容固然有不少与《通典》相同,但也有很多为《通典》所无。所引天宝以后材料中,原书不少已佚,因而此书保存的史料尤为重要。
《五代会要》30卷,宋王溥撰。全书共有280目,是根据五代实录撰成的记述五代50年间典章制度的史书。因其成书早于两《五代史》,故保存的资料极为可贵。有不少资料不见于《五代史》,或者虽有记载,但略显简单(有时被删削得面目全非)。因而在材料上可补《五代史》之缺,或可纠其乖谬。
《唐律疏议》30卷,唐长孙无忌等撰。高宗永徽年间,诏长孙无忌、李勣等人对唐律加以修订与注疏,其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称为“疏”,它与律有同等的适用效力。
唐律共12篇502条,通过具体的刑法条文对唐朝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秩序给予规定,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备的封建法典。,
《唐大诏令集》130卷,北宋宋敏求编撰。这是唐朝皇帝诏令、制书的分类汇集。全书所选材料由于主要源于李唐历代实录,因而保存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料比较可靠。
不过,在诏书的选编过程中也有删节过甚的情况,使其价值受到影响,但对唐史研究仍有参考作用。2003年,李希泌先生主编《唐大诏令集补编》上下两册地方志书地理建置的记载,可对照参看。
《大唐创业起居注》3卷,温大雅撰,记载了李渊起兵、攻克长安、废除隋
帝及称帝建唐的史事。
《贞观政要》10卷,吴兢撰,这是一部以记言为主的政论性史书。主要记述了贞观年间唐太宗与群臣治国施政的讨论及大臣的谏议和劝谏奏疏,是研究贞观之治的重要材料。
《括地志》550卷,序略5卷,唐李泰撰,贞观十六年成书。该书博采经传地志,旁求故志旧闻,详载各政区建置沿革及山川、物产、古迹、风俗、人物、掌故等,多为唐宋著作所引用,然南宋后此书散佚,现有清孙星衍的《括地志辑本》。
《元和郡县图志》40卷,唐李吉甫撰,元和八年成书。改该书以贞观时划分的10道为纲,配以宪宗时的47镇,分别记述各镇所属州县的等级、地理沿革、户口、贡赋、古迹、山川形势、四至八到等内容,是我国现存较早较完整的全国性地理著作。
《元和姓纂》18卷,唐林宝撰,这是唐朝谱牒姓氏之学的专著。书中详细记载了唐朝的族姓世系、源流和人物,对于古姓氏书也颇多征引,因而也保存了一些佚书的片段,对于中古士族与文化的研究很有帮助。
类书方面,隋唐时期有虞世南《北堂书钞》、欧阳询《艺文类聚》、徐坚《初学记》和白居易《白氏六帖事类集》。北宋纂修的四大类书《册府元龟》、《文苑英华》、《太平御览》和《太平广记》保存了相当数量的隋唐五代史料,很值得参看。
诗文方面,清人严可均辑有《全隋文》36卷,董浩、陆心源选编《全唐文》1000卷,彭定求纂成《全唐诗》900卷,为阅读和利用隋唐士人的文学作品提供了很大方便。
现存的四百余种唐人别集中,如陆贽《陆宣公集》22卷、白居易《白居易集》71卷、元稹《元氏长庆集》60卷、韩愈《韩昌黎集》40卷、李德裕《会昌一品集》34卷、崔致远《桂苑笔耕集》20卷等,蕴含着大量翔实的社会历史资料,可以与传统史料相参照。
唐宋时期的笔记小说、别史和杂记也有很多。它们提供了大量反映唐五代社会生活的资料和信息,可以弥补正史、典制类史书的缺漏和不足。
宗教文献中也有反映世俗社会的诸多资料。
佛教方面,有道世《法苑珠林》100卷,玄奘《大唐西域记》12卷,智升《开元释教录》20卷,义净《南海寄归内法传》4卷,《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2卷等,这些都是研讨隋唐佛教社会史和中外交通史的重要著作;
道教方面,杜光庭《道教灵验记》15卷、宋张君房《云笈七签》120卷,此外,《太平广记》中也有不少道教方面的内容,均可供参考。
出土文献和墓志碑刻对于历史研究的深入具有很大的推进作用。就前者而言,隋唐五代可资利用的新材料,除了考古发掘外主要是敦煌吐鲁番文书。其中图录本有《敦煌宝藏》《英藏敦煌文献》等,整理本有《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实录》《吐鲁番出土文书》等多种。
墓志方面,除了传统金石学著作中收录的隋唐五代石刻碑志外,大批的墓志石刻较集中地收入《千唐志斋藏志》《北京图书馆藏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等书中。这些碑志已成为这一时期社会历史文化研究不可或缺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