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辞,亦即竹简之起源。
记事于竹木简片,一结一辞(一记事)。一给即一束,多束为一串绳结,称一系册,即一编,结即记。
《周易》爻辞,即谣辞,皆是隐语。
沈括《梦溪笔谈》记:“古之卜者皆有谣辞。《周礼》:‘三兆,其颂千有二百。’如:‘凤凰于飞,和鸣锵锵。间于两社,为公室辅。’‘一熏一获,十年尚有臭。’‘鱼窥尾,横流而方洋。裔焉,大国灭之,将亡。’‘大横庚庚,予为天王,夏启以光’之类是也。今此书亡矣。”(象数一)
易之爻辞,即谶辞也(摇签)。纬者,寓也。贞者,谶也,占也。二者皆为隐语、谜语。甲骨为史,周易为谶。纬书即寓言、谶书、预言。
筮起源于记事。古人认识到天道周期,认为人事当顺应天道之周期,记事成败系于日历,有事则考日历,而验其吉凶。日积月累,抽象之即“日书”及“月历”。在《礼记》则名曰“月令”。郑玄:“名曰月令者,以其记十二月政(贞/正)之所行也。”(《礼记•月令》注)
卦辞、爻辞是周史官长期占辞的积薪式的记录。一卦或一爻中辞义每不连属,叙述毫无通例。历时甚久,颇有断烂,故文字不免讹夺错误。
古代有卜筮资料存档制度。《周礼•春官》:“凡卜筮,既事则系币以比其命,岁终则计其占之中否。”《系辞》说《易》有“藏往知来”、“彰往察来”的功用。可见古人十分珍视筮辞——鬼神给人们的指示,每次占筮所得的筮辞,都由卜官谨慎地存档,每年年终还要把全年积累的筮辞整理一次,统计其应验情况,作为“察来”的参考。这种制度与商人对待卜甲卜骨的态度是一致的。时间越久,筮辞档案积累越多,人们为了参考方便,把它加以挑选编排,便形成《周易》的筮辞。这就是《周易》爻辞的形成途径。传说古有“三易”,《周易》之外还有《归藏》、《连山》,也都可能是这样形成的。《归藏》之称明显地表示其内容为所藏龟甲卜辞。
古代贵族进行卜筮,一般都留下记录以备考察。龟卜和骨卜的记录可以直接写刻在占卜用的龟甲和兽骨上(商周时代的“甲骨文”,绝大部分就是占卜记录),也可以另写在竹帛上。筮所用的工具应当是竹策,后来简化为蓍草等,但蓍草不适于书写,筮占的记录应该都是另写在竹帛上的。
《周礼•春官•占人》:“凡卜筮易经大衍筮法表述,既事,则系币以比其命。岁终,则计其占之中否。”汉儒杜子春认为“系币”是用帛记上古卜结果“系之于龟”,郑玄则认为“币”指礼神之币,“命龟之事”和兆的吉凶是另记在简册上而和币合藏的。《尚书•金滕》记周公为武王疾病祷告先王,愿以身代武王,并为此进行了占卜。占卜后,“公归,乃纳册于滕之匮中”。郑氏认为周公所纳的册就是“命龟书”(龟书即《易经》)。《易经新解》第二部分
湖北望山1号墓简文所记的占卜工具如“宝蓍”、“小筹”等来看,似乎当时主要是用筮或与筮相类似的方法来占卜的。龟卜大概使用得不很多,只是有时在筮过以后再用“黄灵”重复占卜一次。郑玄注《周礼》只提到龟卜有册。贾公彦《周礼》疏补充说:“即筮,亦有命筮之辞及卦。不言可知。”这是正确的。望山1号墓竹简主要就是记录命筮之辞和卦的吉凶的。
这批竹简包含多次占卜的记录易经大衍筮法表述,可惜由于竹简残碎,没有一次占卜的记录是完整的。但通过残简的缀合以及对相关简文的参互比较,占卜之辞的格式大致还可以看出来。通常最先记录筮问的日期,如“客问王于栽郢之岁,刑尸之月,癸未之日”。不过并不是每次筮问都记年。例如简首完整的2号、9号简就不记岁名而只记月日。日期之后照例记某人以某种占卜工具“为××贞”。“贞”字以下是记所问事项之辞,即所谓命辞。以关于疾病的命辞为例,通常先举出病情,然后用“尚毋死”,“尚毋以其故有大咎”一类话结束。命辞之后是根据筮的结果判断吉凶之辞,可以称为占辞。占辞通常先说“占之吉”或“占之恒贞吉”,接着就讲“吉”的具体内容,如“不死”、“无大咎”等。绝大多数占辞还指出墓主仍然有祸祟,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加以禳除。
简文中有不少关于祭祀鬼神之辞,多数显然属于占辞,意思是说为了解除祸祟该用什么方法来祭祀哪些鬼神,或是说如果祸祟得以解除,应该如何答谢鬼神。但是其中也许有一些是祭祀鬼神的记录。
跟命辞紧接的以“占之吉”或“占之恒贞吉”开头的占辞,都不记占人之名。大概做出这种占辞的人就是问卦的人自己。有些占辞之后,又出现“某某占之曰吉”的话,这种占辞大概是由另一个人做出的。也有可能“某某占之曰吉”是“某某习之黄灵(或其他占卜工具)占之曰吉”的省文。
从现存竹筒中的筮占日期看,这批简文似乎记录于分属两年的三个月份之中,即客问王之岁的刑尸之月(夏历正月)和爨月(夏历八月)以及齐客问王之岁的献马之月(夏历九月)。这两年估计是相次的。
根据贞问之事的内容,这批卜筮记录的内容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问走趋事王、大夫能否“得事”;另一类问“出入侍王”之事;还有一类问疾病的吉凶,这一类简文数量最多。